1、根据《国旗法》有关规定,学校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,由学校学工处负责实施。
2、升旗仪式基本程序为:(1)列队(2)出旗(3)升国旗(奏国歌)(4)国旗下演讲(5)旗队退。6)学校领导讲话
3、原则上要求全体学生干部都参加升旗仪式。应该参加升旗仪式而不能参加者,应向有关领导请假,无故不到者,按不参加学校集会论。参加升旗仪式迟到者,按参加学校集会迟到论。学校将由学生干部做好考勤记载。
4、要求全体学生都参加升旗仪式。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者每人次扣除班级考核分数2分,迟到者每人次扣1分。学校将由当天值日学生迅速清点人数并做好记载。
5、升旗仪式中要求全体人员列队迅速整齐,服从指挥。
6、校团委负责升旗仪式前的各项准备工作,保证升旗仪式规范顺利进行。
7、全体人员在仪式的过程中应严肃认真,仪态庄重,遵守纪律;不得交头接耳,不得做与升旗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情。升国旗时要立正,对国旗行注目礼。走动人员应自觉就地肃立,面对国旗行注目礼。
8、国旗下的演讲由学校领导、学生干部或其它人员轮流进行。负责国旗下讲话的领导、教师或其他人员部应认真作好讲话材料的准备,讲活内容应结合教育内容、结合学校形势、结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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